在19世纪初,清嘉庆年间,我国沿海地带海盗猖獗,根据刘平所著《清中叶广东海盗问题探索》中统计:“从嘉庆九年到嘉庆十年(公元1804到公元1805年),广东水师提督一职三易其人,皆因剿匪不力。”而在这些海盗中,势力最为强横的却是一名女海盗,她是19世纪列强眼中的“海上噩梦”,曾打得三国联军丢盔卸甲。她就是海盗界大名鼎鼎的郑一嫂。
在明朝灭亡之后,郑成功领军退守台湾。到了康熙年间,康熙派遣大将施琅将台湾收复。但是郑成功的一些残余部下便分散到了珠江口,成为了海盗。这些人与原本从明末时代就盘踞于此的四大海盗家族融合后又分为6支海盗,即红、黄、蓝、白、黑、紫六个海盗帮派。其中红旗帮的首领就是历史上鼎鼎大名的海盗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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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一在海盗界非常有名,他将珠江口的各股海盗统一为一个联盟,自己担任了这个海盗联盟的盟主。但是在海盗界来说,他的妻子郑一嫂却比他更有名,是世界十大海盗之一。郑一嫂虽出身青楼却拥有雷霆手腕,手下有数万部众,连当时的海上霸主英国海军都曾被她打得丢盔卸甲。
郑一嫂是海盗们对郑一妻子的称呼,她原名石阳,出生于清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原本是广东一个青楼女子。郑一在与石阳相识不久后,便迎娶了她。据说石阳在答应郑一嫁给他之前,提出了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她要平分郑一在海盗舰队中的领导位置;第二个条件便是郑一占领的所有财产要分一半给她,也就是说石阳要求与郑一平起平坐。

事实证明,后来的郑一嫂有提出这种要求的资格。在郑一统一海盗势力的过程中,郑一嫂一直参与各种大小事务。不但给予郑一极大的帮助,也为自己争得很高的地位,其他的海盗帮派都尊称她为龙嫂。清仁宗嘉庆九年(公元1804年),红旗帮在郑一和郑一嫂的带领下,击败了葡萄牙的一个海军中队。郑一有一个跟随在他身边的义子,他就是鼎鼎大名的海盗张保仔。张保仔成年后被郑一所重用,迅速成为他们这支海盗舰队的第二指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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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仁宗嘉庆十二年(公元1807年),郑一因意外去世,郑一嫂在张保仔的支持下成为了红旗帮的头领。郑一嫂在当上首领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对所有的手下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所有海盗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郑一嫂制定的规则行事,但是她的规则其实非常合理。每次行动所获取的所有财富,必须先全部上交进行登记核算,在分配所得时,直接负责行动的船只获得所有获得财物的20%的赏金。其余收入将会用于其他各种集团公共用途。

但如果有人想要趁机私自将获取的财物藏起来,便会遭到严厉的惩罚。而且最重要的是郑一嫂所制定的这些条例都被严格执行了下去。严厉的规则反而让所有的海盗异常团结,每次在执行抢劫任务时,都勇猛异常。
而且郑一嫂相当注重自己团队的设备更新,她想方设法地采用各种最先进的船舰和火炮。红旗帮船舰的装备,资金量远远超过大清朝廷水军,所以清廷想要剿灭红旗帮的时候可以说是屡战屡败。据统计,在清朝廷的水师与郑一嫂为首的红旗帮作战记录中,红旗帮一共击沉了63只清朝海军的船只。当时的英国和葡萄牙海军也不敢得罪红旗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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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红旗帮越来越强大,他们劫掠商船乡众,或者收取保护费。在《明清史料》中记载,他们甚至还绑死人的票:“发掘绅民坟墓,匿棺勒索银两”。于是清政府试图与英国联合消灭红旗帮。在清仁宗嘉庆十四年(公元1809年),秋清政府与葡萄牙和英国组成联军突袭红旗帮的老巢大屿山岛,但是在这一次战役中,三国联军舰队一样被红旗帮击败。
郑一嫂对待她所抓获的女性还是比较宽容,她允许自己的部下把看中的女囚犯留下来当妻子,但是这些部下必须保证对妻子忠诚。而长得不漂亮的会被郑一嫂释放。

由于满清朝廷实在没有办法将红旗帮剿灭,便采取了招安的办法。此时正好黑旗帮的老大想要娶郑一嫂,但是被郑一嫂拒绝,他便带着黑旗帮投降了清廷。黑旗帮是仅次于红旗帮的第二大派,所以导致海盗势力削弱,形势对郑一嫂越发不利。清廷便趁此机会招安。郑一嫂亲自前往广州谈判,最终接受了招安。并由皇帝为她和张保仔赐婚。张保仔官封三品,郑一嫂成为诰命夫人。后来在鸦片中,郑一嫂还曾帮助林则徐抗击英军。张保仔死后,郑一嫂便在澳门居住,直至她69岁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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