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徐燕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李琳)居民在楼道内养花不违法,前提是征得本单元其余业主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在楼道养花,如果养的盆数较少,不影响居民的通行那么还具有美化环境的作用,是很好的做法。
近日,有居民通过政务热线12345电话反映,玄武区新街口街道老虎桥32号,有住户将花盆放在道路上,占用道路,联系物业无法管理,要求社区解决问题,移走花盆。接到工单后,新街口街道城管执法人员立即核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楼道属于公共区域也是消防通道,因私自占用楼道养花,一旦造成人员受伤,是要负主要责任的。街道城管工作人员为消除安全隐患,核实情况后,现场对养花居民进行说服教育,并协助居民将花盆移走,恢复干静整洁的环境秩序。事后,投诉居民对街道城管的响应速度和整治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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