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她借给我党数千两黄金;建国后,她一分钱也没有要账
在中共早期的中央秘密机关里,有一位不太被世人熟知的“红色老板娘”,邓-颖超曾夸奖过,“她是我们党内一位很能干的老板娘”、“我们党用了人家很多钱,她从来不跟我们党算账”。这一位鲜为人知的老板娘就是周宗琼。

周宗琼,1910年出生于重庆一个普通的职员家庭。1931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北平女子第一高中,两年后毕业回到家乡江津教小学,第二年就接任了校长。
可是不久便发生了一件轰动整个山城的事,让她不得不离开心爱的教育事业。
一次放学回家途中,她看到一位女工被迫害致死,女工的家人呼天不应、呼地不灵,反动的警员们却不支持正义,帮着富人说话。
周宗琼看在眼里,疼在心里,站出来主持正义,指责警察是富人的帮众。
警察们与她理论不过,竟然恼羞成怒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将她逮捕入狱。后来,在一位青年律师和报社记者的帮助下,反动当局才不得不做出让步,同意将她保释出狱。
如此一来,周宗琼刚刚起步的教育事业也受到影响,不得不被迫离开。

1936年,26岁的周宗琼与时在重庆天成厂工作的任宗德结为伉俪。1938年,由于处于国难的困难时期,民生凋敝,天成厂破产,夫妇二人带着厂里遣散的一部分机电设备,经同学介绍,于当年春天入股参加了四川合川胜利酒精厂,负责筹建在重庆化龙桥的营业处。
就在周宗琼第二次创业艰难起步时,她的一位老同学突然找到了她。原来,我党要在重庆继续公开出版发行《新华日报》,当时需要一个门市部,想征求周宗琼的意见,租用其新盖好的房子。
有着进步思想的周宗琼,二话没说就答应下来,将小楼房的底楼作为《新华日报》营业部。
1939年夏,中共中央南方局在重庆的活动经费十分困难。我党委托任宗德、周宗琼夫妇自筹资金开办一家独立的国防动力酒精厂,由周宗琼任厂长,为《新华日报》的出版发行提供资金。
周宗琼虽然不是共产党员,但是她十分乐意地接受了。
她的酒精厂办得很成功,为《新华日报》的正常出版,为革命活动提供了许多经费。
也就是从那时起,周宗琼在中共党内同志中就有了一个“老板娘”的称号。

1945年,从事地下工作的一部分人因为身份暴露,被秘密撤退到重庆。当时国民党特务、宪兵跟踪得很紧,随时都有被抓走的危险。为了保存这批革命力量,决定转移,但是转移所需要的一大笔资金也是难题。
当时,周宗琼有一批货还没有出手,她当机立断,主动降低货价,把到手的货款全部交给了组织。
这一义举,让40多名同志安全转移。
1946年,国共和谈面临破裂的危险,在上海领导的地下机关奉命紧急转移,中共再次请周宗琼给予资金支持。
周宗琼二话没说,又提供了全部资金,保障了同志们安全离开上海。
从1939年到1949年的10年时间内,周宗琼当时虽是位党外人士,但无数次地为《新华日报》的顺利出版,为革命同志的安全转移,以及为党的其他活动提供了难以计数的资金。
晚年,有记者采访她,问她当年为革命提供了多少资金,周宗琼笑着说,“有人说我们党要欠我周宗琼几千两黄金。离休后没事,我还真的估算过,有还真是有的。但我决不跟党算账,要算就算我周宗琼向党组织交的党费吧。”
这段话,说得那么坦然、自豪和真诚,表现了她那为革命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新中国成立后,周宗琼被调到国家水利部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于1956年入党,实现了她长期追求的理想。
特-殊时期,有人说她家里有大量黄金,发狠话“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私藏的黄金挖出来”。
最后,那帮人拿来了铁镐和锤凿等器具,到家中横敲竖挖,天花板敲掉了,地板撬开了,把整个房间像种地似的刨了一个遍,结果一个铜板都没有,更别说黄金了。
1996年5月,周宗琼因病在北京去世,享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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