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众日报
“太谢谢你们了,还让你们专门跑一趟。”4月23日,申请执行人白某正对来到家中发放执行案款的快执团队干警说道。

白某正与被执行人白某杰健康权纠纷一案,宁津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由于未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快执团队干警与被执行人反复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在三日内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款到账后,快执团队干警通知白某正到法院领取案款时,了解到其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领取案款,便立即驱车前往白某正家里,当面确认领款信息,当日发放至申请人账户,保证了案款安全及时发放以及申请人胜诉权益快速实现。
为进一步推动“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目标,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宁津人民法院成立快执团队,实行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1+1+1”模式,将简易案件驶入“快车道”,大量案件“消化”在执行前端,确保简案快执快结。2023年1月至今,共执结案件132件,平均结案用时10天,相较于传统6个月的执行期限,以最大速度加快了执行案件的流转,执行效率明显提升。高效便捷的服务既让胜诉当事人体验到了执行工作的“速度”,也使其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大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于晓悦马芳记者张海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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