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州日报
福州市“两违”综合治理
闽侯甘蔗拆除一座钢架结构违建

违建被依法强制拆除。(闽侯县治违办供图)
本报讯(通讯员林志锋)近日,闽侯县甘蔗街道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国土资源所、大元村干部、街道保安、工人等30多人,依法强制拆除陈店湖一号路大元村地块一处钢架结构一层封顶违法建设,拆除违建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
该建筑系违建户利用周围山林树木掩盖违法建设。甘蔗街道秉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震慑违建势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文共2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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