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玉林日报
男子酒驾被查,辩解奇葩
“我只是吃了槟榔”

庞某及其酒后驾驶的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
本报玉林讯明明是酒后驾车,可玉林一男子酒驾被交警查获后,竟然将“锅”甩到了槟榔的头上,结果还是未能逃脱处罚。
当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在万良路路段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20时45分许,驾驶人庞某驾驶一辆白色的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沿万良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途经执勤点被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时,快速酒精检测棒发出警报,庞某有酒驾的嫌疑。随即,民警将其带去进行呼气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我没喝酒,我吃了槟榔。”庞某一直辩称。民警对庞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之嚼槟榔不会影响酒精含量测试,如不认可酒精测试结果,可进行抽血检测。庞某感到谎言已被拆穿,终于承认自己喝了两杯啤酒,同时也吃了槟榔,被交警查时就甩锅给了槟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交警部门对庞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生活中除了槟榔,食用蛋黄派、荔枝等食物后也有可能检测出酒精含量,但这些食物引起的酒精含量升高一般很快会消散下降,不会引起血液酒精含量的升高。
(林增崇黄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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