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嘉峪关日报

碧水绿洲小区东南角的废品回收站。

回收站内杂乱无序堆放的各类废品。

融媒体中心记者郭振兴李冰高深
实习记者高凡洁
近日,新闻热线0707不断接到碧水绿洲小区居民反映,称该小区东南角1号住宅楼下近期突然出现一处废品回收站,回收站内各类废品无序堆放,散发出一股浓浓异味,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又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给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困扰,居民呼吁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还居民一片安宁。
回收站经营场所证照不符
接到居民的反映后,5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碧水绿洲东南角了解情况。记者看到,废品回收站位于碧水绿洲小区1号楼下,该小区还有数栋住宅楼与该废品回收站隔墙相望。在回收站门口,挂有两个“高价收废铁”广告牌,非常醒目。记者走进该废品回收站,发现回收站位于碧水绿洲小区东侧一待建工地上,待建工地四周由一堵高约2.5米的砖混围成一个封闭空间。在工地上空,一条高压输电线南北横穿而过。记者注意到,该废品收购站已成规模,废纸壳、空啤酒瓶、饮料瓶、泡沫箱、废塑料、废旧金属等回收废品堆放在约1000平方米的空地上。回收废品堆放杂乱无序,环境卫生脏乱不堪。
记者采访中,一名自称在该废品回收站帮忙的年轻男子走过来,希望记者不要拍摄。该男子告诉记者,他们有回收废品的相关合法证照,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经营场所为嘉东工业园区金三力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院内,他们在这里只是做一个废品回收的中转,废品回收满一车后,就会运送到嘉东工业园区金三力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院内存放。当记者提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时,该男子默不作声。记者希望见该废品回收站的老板时,男子称老板不在,他也不方便联系。
就在记者采访时,还有三三两两的居民推着三轮车前来卖废品,但不知何故,该男子称现在不收废品,欲打发卖废品的居民离开。
废品回收站让居民深恶痛绝
记者随后来到碧水绿洲小区采访,居民们对小区住宅楼下开设的废品回收站深恶痛绝。“我家就在这个废品回收站一墙之隔的楼上,每天早晨拉开窗帘,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废品回收站内堆积成山的垃圾,一片脏乱差,实在是太闹心了。”小区居民王女士说。
王女士告诉记者,这家废品回收站在这儿经营了大约3个月,起初只是在大门口挂了两块“高价收废铁”的广告牌,大家都以为仅回收废铁而已,谁料3个月后,这里俨然成一家初具规模的废品回收站,什么样的废品他们都收,而且各类生活废品越堆越多,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王女士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行动,责令这家废品回收站搬离居民住宅区。
居民殷女士告诉记者,近期,随着天气升温,废品回收站开始有异味散出。此外,废旧物品还容易滋生苍蝇蚊虫,而废品回收站距居民住宅楼如此之近,这对居民的影响太大了。“如果今后我们小区的居民长期要与苍蝇蚊虫、臭味异味相伴,该是何等恐怖?”殷女士说。
居民陈先生则告诉记者,该废品回收站营业后,居民们经常被噪音所困扰,回收站内经常有人将一些废旧金属从车上搬上搬下,发出阵阵碰撞声,让周围的居民大受困扰。“而且他们不分时段,有时候大家午休,一阵玻璃瓶、废铁互相碰撞的声音,顿时睡意全无。”陈先生说,“非常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整治,责令该废品回收站搬离居民生活区,不要再扰民。
居民周女士则对消防安全隐患表达了更多的担忧。周女士说,据她观察,该废品回收站回收区、存储区、生活区合为一体,院内存放大量废纸箱、废旧塑料等可燃物品,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此外,该废品回收站还存有私拉电线的情况,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一旦发生线路超负荷运转,或者电线老化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废品回收站距住宅楼太近了,一旦发生火灾,会严重威胁到我们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周女士说。
居民区开办废品回收站谁来管?
居民生活区开办废品回收站是否合法合规?废品回收站实际经营场所与证照不符到底该由谁来管?5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德惠社区了解情况,该社区综治专干王芳告诉记者,五一前夕,社区排查辖区安全隐患时发现,该废品回收站设在居民生活区,既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又存有消防等各类安全隐患,居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网格员立即找到其法定代表人梁某飞了解情况。经查看营业执照,发现该废品回收站营业执照的注册日期为2023年4月4日,注册地址为嘉东工业园区,存在实际经营场所与证照不符的情况。社区协调相关部门商讨解决办法,但效果甚微,截至目前,周边居民依然给社区反映该废品回收站仍在正常营业,安全隐患仍未消除。王芳表示,废品回收站开设在居民住宅楼下,不利于社区治理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同时还存有各类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搬离。其次,该废品回收站存在实际经营场所与证照不符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依法整治。社区将持续配合职能部门对此问题跟进。
对此,记者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了解情况,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2018年至2019年,为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由市商务局牵头,对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环境卫生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了取缔,引导、扶持回收网点搬迁至嘉东工业园区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内集中经营、统一管理。根据市上整治方案,由商务、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设立的回收网点,及时进行清理和依法查处,防止出现“反弹”现象。该局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接到碧水绿洲小区废品回收点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和现商户地址不一致的反映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废品回收网点所持营业执照登记经营场所在金三力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院内,该回收网点人员称,其未在该处经营,也没有变更经营场所,该网点只是作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中转站,所收废品最后仍会运至嘉东工业园区存放。该局负责人表示,该处是否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能否设立回收网点,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议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统筹规划确定。
对此,记者来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了解情况,该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马玉祥告诉记者,我市自2018年开展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以来,市上为鼓励、引导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搬迁至嘉东工业园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集中经营,给每户经营者1至1.8万元的搬迁补助,截至目前,已有70余户经营者搬迁至集散市场集中经营,约占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个体户的70%,部分经营者仍然在市区围绕居民小区、租赁闲散场地从事回收活动,给小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主要是嘉东工业园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距离市区较远,部分回收户存在交通不便、送孩子上学不便等实际困难,给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为此,市商务局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逐步推行除固定点回收形式以外的流动回收、上门预约回收等再生资源新型回收模式,在方便群众交售生活废品的同时,也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提供了更多的业务。马玉祥表示,针对居民反映强烈的碧水绿洲小区东南角废品回收点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市商务局将牵头整治成员单位加大整治力度,还居民一个整洁、干净的生活环境。
律师说法:
市场主体未办理变更登记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市场主体在未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到底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记者就此采访了甘肃衡轩律师事务所张常荣律师。张常荣表示,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该条例第8条规定,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该条例第46条规定,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该条例第47条规定,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该条例第48条规定,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张常荣还表示,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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