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科源鑫溢食品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840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海市监处罚〔2023〕840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科源鑫溢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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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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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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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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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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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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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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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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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购进的雪花勇闯天涯啤酒(玻璃瓶,500ml/瓶)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进货凭证,销售单价为6元/瓶,其中于2023年3月10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上述食品共2瓶,销售收入共计12元。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所得共计12元,货值金额共计12元。因涉案产品未单独设立存放处,故无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元;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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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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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8-29
处罚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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