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叔被疑偷拍
自证清白后仍遭女子曝光
事件引发关注

据报道,6月7日,一段网传拍摄自广州地铁8号线的视频广为流传。视频中,女子看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
大叔同意让女子检查相册自证清白。发现相册中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之后,该女子仍旧警告大叔说:“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
随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女子的做法引发众多网友质疑,目前其所发博文已删除。
随后,该女子被曝出系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对此,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回应称此事已经在调查,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知。
6月9日下午,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中国新闻周刊,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警惕“过度维权”
网络曝光更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近年来,网络视频曝光
成为很多人披露不良行为、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舆论监督方式之一
有些网络曝光行为的确是为了揭露社会不良现象,但将拍摄的他人视频,尤其是可能会引起负面影响的视频随意传到网上,则有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等,对他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现实中,还有人借网络曝光之名,泄一己私愤,通过视频剪辑或文字引导,掺入主观倾向甚至不当目的,片面地对他人的某种行为进行曝光,甚至引导进行“人肉搜索”,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精神压力。
国家出手惩治“网暴”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述事件发酵的9日下午,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就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我们应该认识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曝光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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