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开始,问大家一个问题,你觉得在哪个朝代当官最惨?是焚书坑儒的秦朝?还是蒙古族当政的元朝?在这里郭锅历史要说,都不是,而是明代朱元璋的洪武年,因为他根本不把官员当人看,甚至“痛恨”官员。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今天,郭锅历史就来解释解释,这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首先拿明朝官员的休假制度来说。朱元璋只允许官员一年休息三天,不论中央、地方官职几何,都是这个数。仅用前几朝的休假制度做参照,你就能明白朱元璋做得有多绝了。

汉朝实行的是上五天休一天,和现在的双休也就出入一天。下来的隋唐是上十天休一天,看上去似乎比汉朝待遇差点,但隋唐有法定假日,像春节冬至这种大型传统节日,一次性放假七天,另外中秋、端午,皇帝、佛祖的生日等,也是国家法定假日,至少也有一天,一年算下来最起码有几十天的休息日。
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朱元璋是那时代最吝啬的资本家,下面官员则是最悲惨的打工人。
休假制度仅只是其中冰山一角,在官员的品级设置上,朱元璋更是把“恨”官的精神发扬光大。大家都知道古代官员是按品级来分的,最高的就是一品,而明朝文官最高级别也就是六部尚书,仅仅只有二品,相当于今天的国家级部长。一品有是有,但是凤毛麟角,要么是像太师、太傅这种虚职,要么像常遇春这类陪他打天下的人,或是皇帝血亲、兄弟姐妹、儿子女儿等。所以说,洪武年间“大官”,那是皇亲国戚的才有资格想的东西。

官员假期少,品级举亲不举贤这些都没什么,回到最现实问题,朱元璋发给官员的俸禄还很少。在洪武年间的工资制度方面,朱元璋每年给一品大员1044石粮食,按照两石米等于一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660元换算,一品大员每年有34万多的收入,但是能拿到这级俸禄的人少之又少。
官员俸禄往下依次递减,到了正七品知县,到了真正每天忙成狗的基层干部,一年只有九十石米的俸禄,算下来2万9千多块,还是年薪,平均下来每个月只有两千块钱,连一家人都养不活。(《明史》上有这样的记载:“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其余大小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十数人。”可见上述情况并不夸张。)
更惨的是,那时候知县不仅担任着县长一职,还要兼任法院和检察院院长等等,知县不仅要用这点钱来养家糊口,还要打赏下面办事的小吏,而且县衙看门大爷、收发员、厨师等,也需要他用这2万多去养活。加上官场上人情往来,2万的工资根本不够。

不够怎么办?那就只有贪污受贿,于是朱元璋在洪武二年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肃贪法令。他规定,只要贪污超过80贯,或者监守自盗达到40贯,统统绞刑处死。洪武年的40贯,不到现在两万元。贪污两万就要处死,足以见得朱元璋对贪污的严厉。
后来,朱元璋见严刑之下还有法外狂徒,更是直接取消了40贯的限制,规定只要贪污,不管数额多少都是死刑。
规定了如此严苛的贪污标准之后,朱元璋又设置了一系列酷刑惩治贪官,比如凌迟、剥皮、抽肠、刷洗等等。什么是刷洗?就是用开水烫完身体后,用铁刷子刷。还有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来风干。其中,最令人闻风丧胆的还是剥皮,因为剥完之后还要再填上干草做成标本,放在专门的地方(土地祠)供人参观,对贪官起一个震慑作用。

就连群众,都可以对当时的官员“踩”两脚。在群众监督方面,朱元璋前瞻性地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若有人阻挡,处死并株连九族。当官当到这种地步,真是连普通人都不如。
现在大家都知道朱元璋时期的官员有多惨了,文章的最后再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让你去洪武年间当官,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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