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追言情剧,从国内到国外一部接一部的不间断的追。
我老公经常改编庄子他老人家的话说我:“吾生也有涯,而剧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对我一部接一部的不停追剧很不以为然。
尤其是当他看到我被剧情感染,跟着剧中人同喜同悲的时候,就更加不以为然了。他说故事里的事都是骗人的,被那些骗人的东西牵着鼻子走的人是傻子。表演类的东西用我们这边的方言来说,都是“癫汉哄着朝巴耍”。方言解释:癫汉——疯子;朝巴——傻子。翻译成普通话就是,演员是疯子,观众都是傻子。看表演的过程其实就是疯子哄着傻子玩的过程。

迂腐。
好好地艺术到了他们那些人嘴里都变了味。
糟蹋艺术。
我老公经常劝我读书,说读书,读好书可以让人变得智慧,变得通透。为此,我曾经做过N多次尝试,结果没让我变得智慧,变得通透,而只是改善了我的睡眠,让我变得困乏,变得迷糊....
我会同时读好几本书,可能读完的却少之又少。
我觉得有那些读书的时间,还不如刷刷短视频,或者蹲守直播间。我喜欢蹲守卖衣服的直播。
我老公说我就是家直播间待割的韭菜,蹲守着蹲守着就被人收割了,可我还是控制不住地蹲守。
或许这就是韭菜的宿命白,生来就是被镰刀收割的。

除了上边说的那些不良爱好之外,我还是有两个比较好的爱好的:思考、写作。
我觉得思考必须要跟写作结合才更有意义。因为,思考的结果想如果不记录下来,基本就相当于没思考,就相当于是浪费了思考的时
间。
太可惜了。
尤其是像我这种大大咧咧脾气急躁的女汉子,如果不把脑子里想到的东西记下来,结果基本可以肯定是雁过无声。
我的名言是:所有不被记录的思考都是瞎琢磨。

好在,这是一个喜欢成全别人的世界。我从来都不用愁没地方放我的这些文字,而且还从来都不用愁找不到读者,又,从来都不用愁找不到喜欢我的读者。
于是乎,我就一篇接一篇的不停地写、写、写了起来了。
到现在,我的写作量累计应该有个百八十万字了吧。
虽然写的不一定有多好,可我却自我感觉良好,总觉得自己具有当知名女作家的潜质。
为啥女作家前边还得加上“知名”俩字呢?
因为,我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我觉得我是金子,而且是一块很大的金子,只不过暂时还埋在土里没有被发现而已。说不定哪一天我这块大金子被突然发现了,我这块大金子就会光芒万丈,一下子扬名立万....
管他别人怎么看呢,反正我先过过嘴瘾再说。用吸引力法则的说法这叫作,先在思想当中成为,才能在现实当中成为。
我就先把思想当中成为的样子放这儿了,等哪天我在现实当中成为了,会再回来故地重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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