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邹澜司长说借贷人可以和银行协商变更存量房贷合同或者重新贷款置换原来贷款的方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消息引发全网热议。
大家只要有翻评论区的,都只能看到网友们的一片质疑声,这样的发声和空话一样,等于没说,因为大家都不相信银行会愿意协商,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找不到同意协商的可能。网友们的不相信也体现出大家对央行的不信任,觉得说这样的话毫无意义,如果真的想降利率,那么可以强制性执行,因为只有强制性执行才有可能和银行协商。
既然是协商,那么换言之就是交换“利益”,借贷人的利益就是降低利率,这样可以节省不少利息,但从银行角度,降低利率,那么获得的收益就会变少,这样明显有违银行的利益,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换谁都不可能愿意协商。除非有什么利益可图,否则凭什么和借贷人协商呢?
笔者有一个觉得有可能实现的方法,那就是去找银行提前还款,而且越多人去,成功率越高,因为提前还款对银行来说的有影响的。但没钱的,可能只能继续高利率还款了。
反正我不相信还有这么好的事情,强烈建议强制性执行。后续有可能有中介可以办成此事,但需要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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