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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几年前,曾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句话在司法讨论中出现的频率极高。然而,当正义迟到后,当事人的权益被侵害后,正义还可以被称之为正义吗?关于这个问题,张志超案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个解答。
张志超案是发生在2005年的一起案件。即使此案已过去十八年之久,至今仍有许多人在参与讨论相关事件。

一、少女离奇失踪,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2005年1月上旬,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发生了一起高中女生失踪案。
失踪者名叫顾芸(化名),是高一(20)班的一名学生,她于1989年3月出生,家境良好。
顾芸生性开朗,在班级中担任文娱委员一职,成绩中等偏上。在顾芸姐姐的记忆中,她多才多艺,既会弹钢琴,唱歌也好听。在同学的描述中,她乐于助人,开朗大方,在班里人缘很好,和大家的关系都不错。
简单来说,15岁的顾芸是一个漂亮开朗的花季少女,像其他高中生一样,每天过着从家到学校的两点一线的生活。

但在2005年1月10日(周一)的清晨,她却莫名失踪了。
1月9日晚上,顾芸的好朋友王艳(化名)在顾芸家留宿,两人关系很好。
1月10日,也是周一,是二中升国旗的日子,但顾芸和王艳都睡过头了,是顾芸的父亲喊她们起床。她们匆匆忙忙收拾东西,在6点左右出了门。
冬天凌晨六点,天还没亮,王艳骑自行车,载着顾芸朝着学校驶去。
大概十多分钟后,她们到了校门口,下车走入校园。王艳记得她们刚进校门时,就听到了早操集合的铃声,也就是6点13分进校门,而6点15分将举行升国旗仪式。
由于感冒生病,班主任允许顾芸不参加早操,于是她把课本和钱包从自行车车筐里拿了出来,独自向教学楼走去。
而王艳则去停放自行车,她推着自行车走了十多步远,突然想到可以让顾芸帮她把课本一起带去教室
,这样方便一些,然而当她回头时,却并没有在那条去往教学楼的路上看到顾芸。
当时由于赶时间,王艳也没有多想,以为顾芸已经走了,于是锁上自行车后,便带着自己的课本去参加升旗仪式了,而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顾芸了。
而在顾芸父母的记忆里,那天早上以后,他们就失去了女儿所有的消息。

在顾芸失踪后,顾父去派出所报案,在1月14日正式到派出所做笔录。顾芸父亲当时怀疑可能是有人想要赎金,进而绑架了自己的女儿。
在接到报案后,警察迅速展开调查,去到二中,找到顾芸的同班同学等几十人进行问话,但当时没有任何人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之后,警察还在校园内展开了大搜索,角角落落搜查了好几轮,但一无所获。顾芸的父母亲戚也都出动,顾父甚至对外表示愿意悬赏30万寻女,但都没有结果。
直到大年初三,也就是2005年2月11日,顾芸才被“找到”。
当时正值寒假,在下午不到2点时,李贞梅(当年60岁)在教学楼打扫卫生。
为了方便打扫,李贞梅把垃圾从厕所的东窗翻到外边楼下,最后由另一名宿管清扫楼下即可。
二中的洗涮间和厕所相连,外间的洗涮间是对外开放的,并且没有门。内间厕所有一扇门,上面大部分是磨砂玻璃,看不清里面。
当时整栋楼的厕所已经停用并被锁上,而李贞梅试了三把对应的钥匙都打不开厕所,他觉得很奇怪,于是去找了扳手和钳子,硬把这个挂锁撬掉一个角才打开。

当他打开门后,看到了一具尸体。
后经警察确认,死者是失踪了一个月零三天的高一女生顾芸。
二、两份关键证词,少年被疑杀害同学
顾芸的尸体被找到,那么谁是凶手呢?警方迅速开展调查。
在办理顾芸案件时,警方猜测第一案发现场可能是厕所隔壁的男生宿舍。
于是,他们先是提取了宿舍墙上的血液送检,随后对该宿舍的四名男生进行问话。然而等到血迹检验出结果时,却发现血迹不属于顾芸。
这条线索看似无用,却牵出了本案的两名关键证人。该宿舍中的杨某和王某提供了新的线索,特别是王某的证词,无形中改变了整个案子的方向。
杨某和顾芸是同班同学。在1月10日早上,也就是顾芸失踪那天,由于脚冻伤,他没有参加升旗仪式和跑操。
在他记忆中,当时只有他和王某在宿舍,其他人都下楼了。在顾芸失踪后,警方曾经找过他调查,但他表示什么都不知道。
然而就在发现尸体的当天,杨某却有了完全不同的供述。

他回忆,在1月10日早上,当时他在叠被子的时候,听到了几声惨叫,以及一句“你要干什么?”。由于当时已经开始跑操,所以他推测时间为6点20分左右。
听见叫声后,寝室里的王某和他先后跑出去查看。杨某说,出门后看见在走廊上,王某和两个不认识的男生在说笑。
王某证实了这一说法。他回忆,当时他出去后看到洗涮间门口站着两个人,正是张志超与王广超,他们正对着洗涮间的门口。他问了他们几句话。而这时杨某也走过来了。后来,王某便和杨某一起去上课了。
警方认为二人的口供完全符合本案的客观事实,于是,锁定张志超与王广超为嫌疑人。

然而据张志超的母亲回忆,当年她在去学校开家长会时听说了顾芸失踪的事情,后来回到家问了儿子,张志超说自己和顾芸不在一个班,不认识她,于是张母便没有再问了。
但是由于王某的证词,2005年2月12日(大年初四)凌晨1点,张志超被带去警局,他从此再没有回家,直到十五年后。
三、作案时间线存疑点,少年疑似被逼供
张志超被带走后,审讯了三十多个小时,他最终在2月13日承认杀害顾芸。于是,当天傍晚六点,张志超被刑事拘留。
王广超随后也表示自己包庇了张志超。他承认在1月10日跑完早操后,在6点35分碰见张志超,之后为他看守洗涮间门口,并保守秘密。
然而回顾案件,本案的时间线存在着许多问题。
根据笔录以及实地调查,张志超不存在作案时间。
当年警方对临沭二中多位教师和学生都做了询问笔录,根据笔录,我们可以基本理清顾芸失踪当日整个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而梳理出张志超的时间线。
2005年1月10日是星期一,周一需要升国旗,并且学生需要围着教学楼跑一圈。二中升国旗的时间是6时15分。

升国旗仪式结束后,还会有学生代表讲话。整个仪式结束时间预计是在6时20分到25分之间。
而教学楼周长只有280米,考虑到学生众多,时间应该是在两三分钟之间。跑完后,学生们就会回到教学楼上自习。而早自习的时间是6时35分到7时15分。
根据其他学生笔录,有四名同学可证明看到张志超当天参加了升国旗仪式。
另外,张志超身为班长,每天都会在跑步前将同学们脱下的棉袄抱到三楼教室里去,对于这一点教师徐某可以证实。当时,多位学生的证词显示,1月10日早上抱棉袄上楼的是张志超。
而如果从旗杆处上到三楼教室,需要1分30秒到2分左右。
然而,根据两名证人的说法,他们先是听到了女生求救的尖叫声,尖叫声持续了几十秒,叫得很惨烈,然后没有了。
两三分钟后,他们一起从宿舍里跑出来,已经看到张志超和王广超在洗涮间门口了。但是证人的宿舍距离发现顾芸尸体的洗涮间很近,只有11米。
而证人王某表示,当时他迅速跑到洗涮间,到了之后曾经向洗涮间里面看了一下,当时内间厕所的门是锁上的。
按照此说法,,张志超需要在两三分钟内,先后完成了强迫、杀害、藏尸、让王广超看守洗涮间、下楼、买锁等一系列行为,试想一下,这可能吗?显然不可能。

但是,在张志超案的起诉书以及判决书上,杨王二人口供都经过了删减,证词中互相矛盾的地方也被遮掩。
一审时,公诉人未将对张志超有利的证据提交,例如四名可证实张志超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的询问笔录,公诉人只是将这些证据附在卷宗中,并未进行当庭提交并质证。
此外,审讯过程疑似存在逼供现象。
张志超向母亲说,他是被冤枉的。当年他在刑警队遭受电击、殴打,最后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所为,并按照警方的提示完成了口供。王广超也说自己遭到了逼供,
被引导说出证词。

从张志超九次有罪供述的讯问时间来看,每次问询时间基本维持在4到5个小时,最长可达9个小时。如此长时间的审讯,本身就是变相的体罚。
而且,在对张志超的讯问中,多数都是毫无理由的所外提审,这不经让人怀疑讯问真实性。
除了有罪供述外,张志超也作过无罪供述,但他的无罪供述不在卷。
四、被判无期艰难上诉,十余年后终沉冤得雪
当年在入狱后,张志超曾试图说出被逼供的事情。
据张志超回忆,入狱后,曾有检察官来对他进行问询。当时,他表示自己是被冤枉的,口供也是屈打成招,并且他要求提取毛发血液等物证。当时那位检察官也做了笔录。
然而就在当晚,张志超被从所中提出,他再次遭受到耳光、电击等折磨,并且受到刑警警告,警告张志超不管找谁都没用,最后还是他们查。
由此,张志超深觉无望,他认为检察院和警察是同伙,他不知道该向谁求助。
等到庭审时,张志超发现公诉人正是那位曾经给自己做笔录的检察官,他不寒而栗。再加上当时庭审时,张志超没有亲人在场,之前又刚收到警告,他不敢在法庭上说出真相。
张志超当时年龄小,不理解什么是上诉,他认为上诉无用。
直到服刑六年后,他自学了许多法律知识,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定认识,再加上母亲年迈,他不忍心母亲和自己一样背负重担,老无所依,最终,他向母亲吐露了实情。

随后张志超的母亲开始委托代理律师为儿子申诉,但屡屡失败,申诉先后被法院以本案证据合理之由驳回。
最后,张志超的母亲找到大禹律师事务所的李逊律师,后由李逊和王殿学两位律师代理此案。
2015年6月,中国青年报等对张志超案进行报道,引起社会关注。
直到2016年,最高院通过远程接访系统了解了本案案情。在这时,案
件终于出现了转机。
201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做出再审决定,指令山东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
于是经过2017年至2019年,连续6次延长审限,最终19年12月25日宣布疑罪从无,并于2020年1月13日宣判无罪释放。
后来,张志超获得了332万的国家赔偿,然而,十五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无法挽回了。

结语
历经十五年,张志超的冤屈被洗涮,然而真凶并未被找到。
顾芸一家在这个案子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父母无法承受失去掌上明珠的痛苦,顾父的事业一落千丈,并于前几年去世。
而张志超付出了十五年的青春,一个人生命中的大好年华葬送在监狱中。
王广超的命运也被改变,他本来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但因为所谓的包庇罪名而不得不辍学,现在是一个货车司机。
其实,通过张志超案的讨论,对于文章一开始提出的问题,相信此刻我们在心中也有了答案。显然,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更可怕的是,由于该案错认凶手,导致15年后破案困难重重,许多物证难以查找。

可见,迟到的正义所造成的一次不公正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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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凤凰网《最高法指令再审13年前山东中学生张志超奸杀案》
2.央视网《改判无罪!山东“张志超案”再审今日宣判》
3.澎湃网《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案审结,获332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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