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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乌龙!厦门3户居民,自家房子被莫名注册多家公司!什么情况?

最近,有群众向市纪委监委反映

自己住的房子莫名其妙被别人注册成了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他们拨打了1234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给出的答复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把公司从房屋地址注销,需要居民提供房产证等材料来证明房屋是自己的。

对此,群众有些不理解:

按照常理,管理部门应该是

找企业要房产证才对,

为何要求由居民来提供房产证呢?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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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住址被企业冒用登记

家住吕厝社区国联大厦的三户居民说,去年年底吕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突然告诉他们,他们房子的地址分别被注册成了三家公司。

居民很疑惑

自己的房子住得好好的

怎么就变成公司了?

居民担心自家地址会被一些骗子公司利用,就拨打12345投诉,之后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找到了他们,上门核实,并且提出要把注册在这三户业主家中的企业注销,就需要业主提供房产证等材料证明这套房子是自己的。

居民很疑惑,他们的家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注册成了企业,现在发现问题之后,作为受害者的他们怎么反过来要提供证明材料?

接到反映后,市纪委监委派出调查人员首先来到了吕厝社区核实情况,社区工作人员说他们是在排查辖区内的企业时,发现了这一情况。

吕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我一看,因为比较熟悉,我说这几家都是老住户、老业主,是没有出租的,如果是出租的,那是有可能注册企业,但这几家都是老业主,都是住了好几十年的。

随后,调查人员来到了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说,他们接到投诉后立刻联系群众,现场核实后,为了尽快解决居民的诉求,于是就让群众提供相关资料。

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就是说他证明这个房子是他的,然后身份证这些信息,需要提供的就是产权的复印件,就证明这房子是他的,要不然谁都可以说这个房子是我的,光靠嘴巴说这种东西肯定是不行的。

工作人员说,不论是现场还是通过微信等线上方式,只要居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

那么,群众必须提供自证材料吗?

工作人员说,还有一种常规做法,

不需要群众提供材料,

但起码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我们后面有一个叫做住所核查,住所核查的话就是委托邮政,我们就是指定只能是邮政来发,来进行核查。委托邮政核查就是发一封邮件过去,看他有没有签收,能否签收。这个签收他是有相关规定的,他就要送达两次,如果两次都没有人签收,就没有办法联系到人来签收的话,那就视为他没住所。不在,我们就要给企业进经营异常名录。用邮政来核查的周期有规定就是要间隔15日,要送两次以上,两次都没办法签收。

工作人员说,吕厝社区国联大厦的这三户居民在提供相关材料之后,他们可以更快速核查和处置。目前,三家企业已分别将登记住所迁出。

虽然这三户居民的问题已经解决

但是对于虚假登记的企业该如何处置

调查工作持续进行

特区新闻广场

调查人员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20年12月起,我市实施商事主体申报承诺制度,申请人可以选择填写住所告知承诺书,无需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登记机关予以形式审查。

调查人员认为,实施经营主体住所承诺制度,简化了登记手续、激发了市场活力,但冒用他人住宅登记,也造成了群众困扰。而针对虚假登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目前他们主要有抽查监管、部门协同监管、群众投诉这三种监管途径。

但工作人员也坦言,每年我市新设商事主体量较大,再加上他们不掌握住宅产权人信息,这三种监管途径确实难以发现申请人的不实承诺,目前对此类违法行为也缺乏有效惩处手段,使得冒用他人住宅登记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针对这样的情况,在市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走访市资源规划局和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就提高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等方面,积极作为、密切协同,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信息合作,将通过调用接口、智能校验、及时短信提醒等技术手段,尽可能在登记前防范冒用他人住宅登记的问题。此外,也将加大假冒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另外,市纪委监委也将持续跟进相关机制举措的落地情况,确保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都得到有效保障。

来源/特区新闻广场、厦门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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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峡导报大生活 编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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