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已经成为不少城市、社区的心病防不胜防的坠落物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家住普陀的苗先生就遇上了类似的糟心事自己的爱车被高坠的花盆砸了甚至因此陷入了数年的官司纠纷

苗先生家住普陀区某大型社区内,前些年,年过半百的他考了驾照,买了一辆汽车,对车是爱护有加。2020年12月29日,由于寒潮突袭,狂风暴雨席卷申城。第二天一早,苗先生醒来准备开车时,没想到车顶居然被一只“从天而降”的花盆砸坏,眼前一幕着实吓到了苗先生,他立即报警。经过警方到现场初步调查分析,花盆大概率是来自小区一栋楼04单元的低层住户,但是警方上楼勘查后,并没有找到坠落花盆的印痕,所以花盆的主人难以确定。

按照相关法律,苗先生有权将整个单元全体居民告上法庭,但是由于苗先生并不想得罪邻居,所以将矛头指向了另一方——小区物业。

苗先生表示,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小区高空抛物频发的情况下没有引起重视采取措施,而且也未安装监控,导致实际侵权人无法锁定。事发六个月之后,苗先生向物业公司索赔修车费8000元。被告物业公司表示,他们进场才一年多,之前摄像头破坏严重正在努力申请中,但即便新增了监控摄像也无法面面俱到把什么都拍下来,盲区永远都存在,更无法完全杜绝大型社区高空抛物的情况。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小区确实存在人员复杂、收费不高、管理存在难度等情形。但物业未对高空抛、坠物的行为,采取积极防范和监控措施,而《民法典》中又增加了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应该赔偿苗先生。但对于苗先生8000元的赔偿费用,法院也难以支持。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苗先生车辆维修费人民币2400元。友情提醒公民在合法运用法律武器的同时也应当及时排查自己家中可能引发高空坠物的隐患倘若发生了高空抛坠物的损害积极向公安机关、事发地居委会、城市管理部门等查找实际侵权人大家一起努力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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