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资讯网_今日热点_娱乐才是你关心的时事

今日热点 时事资讯
娱乐头条才是你关心的新闻
首页 > 头条资讯 > 国内

“生鲜灯”禁令实施首日,观山湖区检察院开展现场调查

12月1日,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某农贸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辖区内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及居民社区超市销售猪牛羊肉、肉类熟食、蔬菜水果摊贩开展现场调查工作,查看在新规实施后,商家是否有违法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经过调查,检察官们发现,在部分大型超市销售猪肉的摊位仍悬挂有改变猪肉颜色的灯具,在灯光照射下,猪肉呈现粉红色泽,销售苹果的摊位仍还在使用红色光灯具。在部分农贸市场,销售生鲜肉食的摊位虽然大多商家使用的是白炽灯照明,但灯的周围罩上了“红纸外衣”。

当日,观山湖区检察院将现场调查的情况反馈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一步,观山湖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作用,与行政机关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延伸阅读】

使用“生鲜灯”有新规

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下简称为“新规”),新规规定,经营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以免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生鲜灯,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近年来在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上运用相当普遍,其工作原理是利用不同颜色的光源来突出或掩盖食品的色泽和感官性状。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席忞禾

通讯员赵玲玲

编辑王玲瑶

二审席忞禾

三审李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头条资讯网_今日热点_娱乐才是你关心的时事 » “生鲜灯”禁令实施首日,观山湖区检察院开展现场调查

分享到:更多 ()
来源:当代先锋网 编辑:国内

评论

留言/评论 共有条点评
昵称: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