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近期,济宁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现将违规培训机构予以曝光。
1、任城区红星8号小区6号楼1单元12楼、外译智文化传播中心(个体工商户)等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7月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
2、兖州区优升学拾光书房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6月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违规行为、限时整改。
3、曲阜市壹零壹培训学校锦华苑分校未与全部学员签订培训合同。2025年7月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责令停止违规行为、限时整改。
4、邹城市宏孟教育咨询中心、东一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智博托管中心、阳光校外托管中心、乐学托管服务中心、众为校外托管服务中心、国政餐饮服务管理中心、平平艺术等机构擅自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7月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学费。
5、嘉祥县海翊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艺松舞蹈学校、星途宝贝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桔子书画等机构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关于预收费管理的规定。2025年6月、7月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限时停办通知书、予以警告,并责令退回违规所得8750元。
6、金乡县半亩方塘图书馆、优圣校外托管中心、童优校外托管中心、点点校外托管中心、优佳校外托管中心等场所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7月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遣散培训学生。
7、梁山县之轩体育文化发展中心违规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7月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学生费用,并处以4280元罚款。
8、汶上县拾光书房自习室托管服务中心擅自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6月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下达《停止培训(辅导)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培训(辅导)行为。
9、太白湖新区济东新村畅和园金话筒培训、恒大名都小区13号楼3单元2403室等擅自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6月北湖度假区教育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下达停办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培训(辅导)行为。
请各校外培训机构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自身办学行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规定,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市场环境,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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