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商人陈志江,被限制高消费。
10月22日,上市公司ST纳川公告,收到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包括董事长陈志江在内,公司自身及子公司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原因是公司及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从创业,到公司上市,再到离婚分割股权,如今被限制高消费,陈志江的经历可谓大起大落。

图片图片来源:公司官网公开资料显示,陈志江,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自2008年12月起,任ST纳川董事长,截至2025年6月末,仅持有公司0.68%的股份。
2013年8月,纳川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陈志江与妻子张晓樱离婚,其持有的股权被一分为二。彼时,陈志江持有纳川股份6753万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2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变动后,陈、张二人各占公司总股本的16.147%。
此后,张晓樱持续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在2020年6月将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通过梳理公开资料保守计算,张晓樱累计套现金额至少达5.6亿元。
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期间,陈志江多次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累计减持约1.5亿股,占总股本的14.32%。
值得注意的是,陈志江和其前妻张晓樱虽然早已离婚,但仍有经济往来。
2021年至2023年,纳川股份连续3年的年报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原因就在于董事长兼法人代表陈志江及其前妻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股票,于2021年7月8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4年,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调查结果,张晓樱主导了多数账户的交易决策,并安排人员下单,陈柳毅和陈柳增则通过提供资金和账户参与操纵。最终,张晓樱需承担4910万元的违法所得及1.47亿元的罚款。

图片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2021年9月下旬发布的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晓樱与被告陈志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厦门中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受理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厦门中院在审理中指出,张晓樱与陈志江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多年间存在大量经济往来。

图片图片来源:判决书截图根据此案审理情况,厦门中院一审判决陈志江偿还张晓樱借款本金560.54万元及相应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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